一个怪癖游戏,从海棠依旧哪里传过来的。具体的玩法我知道肯定很多人知道。
传过来后,心里不是很敢说要不要接。因为这样的游戏,最终会要消失,大家都会忘记。因为每个人的怪癖各不相同,却又差不太多。总不能说喜欢吃米饭也是怪癖吧。
所以,自己不打算接下去,我可以列我的5个行为,怪不怪另说,但不打算让别人接下去,这样对很多人来说公平一些。把别人扯下场要他参与游戏,我从小就不喜欢。跟丢手绢游戏一样,我恨不得快点结束,我好还原生活的原态。
特别感谢海棠依旧将这个游戏传到了我这里,说明我玩游戏的能力有限,其他人没怎么想到一个寡趣的人会参与这个游戏。
不敢传下去的原因如下:
1)我没有怪癖,或者我想不出怪癖。或者可以说,往后回忆,怪癖颇多。
2)我也不知道要传给谁,因为传给谁,可能对他都不公平。
3)我不传下去,自然有人会继续传。这个游戏都玩滥了,这点不用证明。
4)自己从来也没传过这些玩意儿,包括email中,QQ上,MSN上,短信上要求传的消息,都没传过。现在博客,只不过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,没有心意,除了继续延续自爆隐私一样的功能外。
5)通过blog认识的人太有限,海棠是一个,其他不少认得但不识得,我自己写过一个通过blog能认识一个人么的文章,大概意思。所以参与这种连环游戏,有点犯怵。当然,我也经常去看很多人的blog,很少敢贸然打扰,除非不得已,或其内容确实打动了我。留个言就走了。
可惜了这个游戏,向海棠说对不起。
送句“我欲不伤悲不得已”,切合这个无聊的游戏。
海棠的blog真有感情在里面,她是一位非常令人羡慕的母亲。
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://publishblog.blogchina.com/blog/tb.b?diaryID=27115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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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thinkerstar
2005-09-19 16:49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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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关系的kangkang,你有你选择的权力,我不会介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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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shk
2005-09-11 00:1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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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意外发现这位朋友( http://blog.donews.com/keepwalking/archive/2005/08/31/533887.aspx)对你这篇文字的分析时,我才真正理解你所谓的“不忍心”用词的权衡选择,此时不知该说声“对不起,为难你了”来表达我的歉意,还是该说声“谢谢”来表达我的诚挚谢意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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